天林 发表于 2019-8-9 14:25:19

埔寨镇兴学会关于增加中考及高考的奖励标准

埔寨兴学会关于增加中考及高考的奖励标准:
    为鼓励我们埔寨的学子发奋学习,激励学生考上理想的高中,促进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埔寨镇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真正体现兴学会成立的初衷,现征求各会员意见,拟对今年(后)考入梅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学校(重点中学)的应届毕业学生(限埔寨户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以录取为准)办法如下:
    1、被东山中学录取的学生给予800元奖励,同时奖励同样的奖金给学校。
    2、被曾宪梓中学录取的学生给予500元奖励,同时奖励同样的奖金给学校。
    3、被东山中学、曾宪梓中学以外的其他梅州市2018年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学校(重点中学)录取的按名额给予学校100元奖励。
    同时拟对今后考上名牌大学的奖励标准及条件如下:
    4、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奖励5000元;
    5、被上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奖励3000元;
    6、被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录取的奖励2000元;
以上均为一次性奖励!
    注:户籍已迁出埔寨子女在外读书被以上大学录取的必须夫妻有一方是兴学会会员的才给予奖励。户籍在原辖区内的只要能被以上名校录取都给予奖励!
2018年7月8日得到兴学理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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