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助学会活动免责声明 丰顺县助学会的一切活动均属于自愿报名参与的活动,参加活动的任一成员都应本着“互敬互让、互助互救,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助学会活动。
1、凡参加助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在任何活动中都需本着和睦相处、交流为主,如发生不愉快应遵从群体参与活动人员劝解,若劝解无效,发生任何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应当自负、赔偿自承,组织者、其他参与活动的人员及助学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凡参加助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应当严格注意和遵守交通安全,如是自驾活动,搭乘者认可只在该搭乘车辆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辆的车主或司机索赔。另在活动全过程司机严禁饮酒;其他非驾驶人员如有饮酒的,请自觉控制酒量;若因擅自饮酒或不自量力(酒量)而饮,造成任何未能预见的事故,组织者、其他参与活动人员及助学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个人应当自行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相关连带责任。
3、 凡参加助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在户内或户外项目活动可自行购买相关保险有关险种,组织者及助学会不承担为任何参加人员买保险义务。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其本人将自行承担任何事故带来的连带责任,组织者、其他参与活动人员及助学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凡参加助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者,活动过程中个人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活动的组织者和其他参与活动人员均有义务尽力救助;如若造成了不可逆转的身体损害,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组织者和其他参与活动人员及助学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任何个人一经报名并确认参加助学会所召集的各项活动都被视为已认可本『免责声明』 。本『免责声明』未列出未能预见事故等,如发生事故则按『免责声明』第5条执行,反之亦然。其他未尽事宜,助学会有权补充和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附则
(1)本守则解释权归丰顺县助学会所有。
(2)本守则必要时可适时修正。 丰顺县助学会
201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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