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含面上小学) 2015~2016学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为切实保障符合在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管辖范围内的12间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现将2015年秋老县城区内各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中心校本部(一小)、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招生范围:汤坑镇县城区内10个居委的适龄儿童。
居委:红卫、东山、红旗、五一、人民、城北、城西、城南、汤泉、向群
2. 大山背小学、金溪小学、忠实小学、明新小学、金山小学、平阳小学、凌云小学、瀑声小学、启智小学招生范围:汤坑镇原老县城区内9个村委的适龄儿童到对应村委小学就读。
村委:大山背、金溪、金丰、内岭、金汤、金湖、铜盘、新铜、邓屋
3.在老县城区内居住就业经商,且能提供相关事实、有效证明的非汤坑镇(原老县城区内)户籍人员子女到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申请学位。
三、招生计划数:
中心小学校本部:360人; 第二小学:135人; 第三小学:135人;
大山背小学:90人; 金溪小学:90人; 忠实小学:90人;
明新小学:90人; 金山小学:45人; 平阳小学:90人;
凌云小学:90人; 瀑声小学:45人; 启智小学:90人。
四、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受理汤坑镇(原老县城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1.老县城内10个居委城镇户口的适龄儿童, 按照就近的原则:
①可以到一小、二小、三小或其它离家较近的小学中选择1间学校进行学位申请,不得多选;
②如果在一小、二小、三小申请学位人数超出本校招生数,则该校全部申请学位人数由中心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确认到一小、二小、三小中的一所小学就读,电脑派位后不得改变;
③城北居委中八乡移民新村属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到第三小学登记;
④居住在金汤村草塘尾、黄屋坝等范围内的金汤村籍学生,在汤坑镇第三小学报名就读;
⑤居住在金汤村石印下和城镇范围内的金汤村籍学生,分流到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报名就读。
2.各村的适龄儿童到村所在学校登记。
学校审核材料后,做好招录儿童名单的公布,并发出录取通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
第二阶段:受理非汤坑镇户籍(老县城内)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时间:2015年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非汤坑镇户籍(老县城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就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到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申请学位。
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户籍儿童,按积分高低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发出录取通知,名单在发录取通知前公布,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
注:招生数最后一名如果积分相同,则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确认入读学生。
第三阶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在汤坑镇(老县城区)内居住或就业的非汤坑镇(老县城区)户籍人员的子女,如在居住地就近学校未能取得学位,则由各小学上报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五、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带原件及复印件)。
㈠汤坑镇(老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㈡非汤坑镇(老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住址证明: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汤坑镇老县城内的购房房产证或国土证,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出租屋证明、就业单位提供的住房证明。
3.就业证明: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单位开具证明。
4.经商证明: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
5.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原件)。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注:第2.3.4项中有一项符合即可申请学位,但在登记时须带齐证明材料,以便积分。
(三)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入学儿童户口、年龄要真实,年龄造假(未到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将进不了广东省学籍管理平台,只能取消学位。在申请学位时,每位家长应填写一份保证材料真实有效的协议书,否则后果自负。
2.及时就近申请及注册。汤坑镇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相应的学校申请学位和注册的,不保留原学位,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
2015年5月25日
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