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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助学会助学程序及助学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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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规范助学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助学活动,特制订此程序及助学金标准。
一、 资助对象
丰顺县助学会主要资助对象为丰顺县户籍或在丰顺就读,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初中、高中学生。
二、家访调查
1、助学会接到困学生申请表后(可向助学会或各片区、学校助学负责人索取),助学会区域负责人牵头落实对申请学生进行家访,实地了解学生家庭和学习等情况。
2、家访后,区域助学负责人将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并形成文字材料。再将相关材料公布在助学会理事群,充分发表意见看法,讨论审核有关申请和家访材料,投票决定是否资助;
3、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的材料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建档;
4、有意愿进行对口资助贫困学生的爱心人士,可以在公布的困难学生资料中选择资助对象,十五天后没有被对口认助的学生则由助学会基金发放资助。
三、发放助学金
1、由该区域()助学负责人根据助学对象和助学金标准,基金列支的助学金向分管助学业务副会长申请,批准后向基金出纳领出发放。
2、发放助学金时要使用助学会设置的签收表,要求受助人或受助人代表签收。助学会发放代表也要签名,以示负责。
3、助学金发放完毕,将签收表交到办公室归档,远地的可以扫描或拍照上传。
4、助学负责人要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受助学生发放记录,学习情况、家庭情况跟进并记录,受助学生人数增减情况记录等,将情况及时向分管副会长汇报。
四、助学金发放时间
每个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接收到的申请表,在完成家访等相关程序,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给予发放该学期助学金;开学两个月后才收到的申请表,可以进行家访等有关程序,但助学金则在下一学期才开始计发。
五、资助方式
资助学生以两种方式,一是由助学会基金支付。二是由爱心人士或其他团队名义对口资助。对口认助有其资助人的自主灵活性,他们可以先浏览公布的申请资料和家访情况,自己选择资助对象,能力大的可以一对一或一对多助学,能力小的可以多对一助学(即是俩人及以上合力资助一名学生),形式多种,非常灵活!资助金可以自己直接发放或汇款给学生,自己没时间或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助学会安排发放(有收据回执和现场照片)。助学金收到后要求受助学生给资助人发信息或打电话告知,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要向资助人汇报。
六、停助条件
受助学生如有下面任一情况助学会可以停止资助:
1、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改善、脱贫;
2、学习成绩退步,经提醒经过一学期仍没改变;
3、不汇报成绩,经提醒后仍有一学年不汇报。
4、受助学生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接受资助。
七、助学金标准
初中生每学期800元,高中生每学期1500
我们的助学对象要求原则是:受助学生必须是品学兼优,期末考试主科平均分百分制的应达到80分以士农村偏远学校,可以灵活参考成绩排名情况),家庭确实困难。对每个申请学生必须进行家访,助学会要对所有热心助学的爱心人士负责,对助学善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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